漳州市奥体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补充通知01#


【信息时间: 2013/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说明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闽建筑【20117号文”修改为“建设20117号文”。

2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九龙大桥南引桥东西两侧辅道,路线共长816.506 m”修改为“九龙大桥南引桥东西两侧辅道(路线共长929.033 m)。

3、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数据表第3项中“上述(1-4)合计30分。”修改为“上述(1-3合计30分。”,第4项中“上述(4-7)合计70”修改为“上述1-7)合计70

4、人员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二、 招标答疑

 1、招标文件第7页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括: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1人,而招标文件第24页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评分标准中未对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评分,本项目主要为道路设计,非公园景区,建议取消招标文件第7页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1人的相关要求。

答: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1人,可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第6页第、第19页要求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或合作协议;鉴于本项目是以设计为主,勘察为辅的市政道路,建议取消该项目土工实验室的相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上符合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的备案证明或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第13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是否可以改为“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委托代理人代替”。

答: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委托代理人代替(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4贵公司提供的《漳州奥体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第9页的18.1条款中提到的18.218.318.4条款,在投标须知和附表中没有该项内容。

答:18.218.318.4条款详见《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2011年版)》,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使用说明中已注明《通用本》由投标人自行购取和使用。

三、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