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城区引调水工程)(靖城大道段)EPC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投标人①“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无内容,请招标人提供工程前期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基础设计资料,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②该项目的招标文件里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图纸无法做技术文件,请明确。 答复:工程前期相关技术资料及基础设计资料请投标人自行收集。 问题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资格与能力,“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多可得4分。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近5年(2013年6月-2018年6月)承担过的规模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其他引水工程EPC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PMC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资格要求差距太大,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能力要求过高。 根据上述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能力要求过高,极少能满足条件,并与本工程项目规模明显不符。 答复:该条款作为加分项而非资格条件,并不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未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条件,需要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知识储备和技术能力,加分项有助于招标人在对应投标报价范围内选择优秀的投标人,此项设置合理合法。 问题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设计负责人资格与能力(满分6分)“①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具有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职称证上没有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岗位证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以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多可得3分。③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设总)近5年(2013年6月-2018年6月)承担过大型及以上规模水利水电工程或其他引水工程EPC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PMC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资格要求差距太大,同时对设计负责人能力要求过高。 根据上述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能力要求过高,并与本工程项目规模明显不符。 答复:该条款作为加分项而非资格条件,并不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未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条件,需要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知识储备和技术能力,加分项有助于招标人在对应投标报价范围内选择优秀的投标人,此项设置合理合法。 问题4: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信、等级,“①连续10年(从2017年开始往前推算10年以上)及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部分潜在投标人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正在审核。 答复:鉴于部分省份2017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尚未完成,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资信、等级①修改为:“①连续10年(从2015年开始往前推算10年以上)及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1.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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