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名称统一修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旧镇区道路改造及接户管工程勘察设计”;
二、招标答疑
1、问:P44“(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以往业绩:获得2014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加1.5分。
该条标准有失公正,有意屏蔽外省市设计单位,而且能获得“2014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的”设计单位屈指可数,这样的标准有为某单位量身定做之嫌疑,不利于福建市政项目向着良好方向发展。建议取消该条评分标准,调整为“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5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15页第3.1条规定:拟派出的人员的专业(除注册人员外)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同时,在招标文件第83页备注栏中规定,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而在招标文件第44页备注第(3)点要求:涉及人员资历的,应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与15页和83页规定的条款有些矛盾,是否理解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果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加附毕业证书?
答:是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派出人员的专业(除注册人员外)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还应加附毕业证书为准。注册人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招标文件第97页1.3条规定:《设计说明和图纸汇编缩印本》封面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但招标文件并未对该封面规定字号及字体等,问:是否理解为《设计说明和图纸汇编缩印本》封面字号及字体不受限制,只要不体现投标人信息就满足要求?另:对于包封封面(外层、正本内层、副本内层)是否也是不体现投标人信息就满足要求?
答:请按《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中的投标须知第19.4条款规定自行理解并按要求编制。
4、招标文件第97页1.2设计图纸中“…功能分析图、…园路设计…”所指的具体内容不是很明确,该内容是否是房建工程的要求,请明确?
答:该内容不是房建工程的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年12月10日17:3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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