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残联“福乐家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1/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文区残联“福乐家园”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因系统招标文件固化原因未能修改,投标保证金作以下修改及补充说明:

①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保函或保险保单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的要求。

②本招标工程不接受纸质保函。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漳建筑〔202112号)规定,应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其他”第8点“招标公告中的“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面积为   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仅作为商务分评分标准,不作为资格要求)。”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其他”第25点“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修改为:“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答疑后修改的招标文件。

 

 

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