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腾南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3/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腾南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一、本工程截止到20131125日上午1000分止,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具体答复如下:
1 P29页的评分标准中要求非福建省荣誉称号的不得分,以及后续服务要求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的加10分,该条件完全限制了省外设计单位的参加,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建议予以调整。
答: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选取勘察设计单位。为确保招标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质量,中标单位如在福建省内注册的优先考虑。
2. 本次项目各专业人员除了设计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外,其他专业均不要求注册,是否标准过低,能否满足项目需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按类似业绩的评分标准是否只要一项福建省内的类似业绩即为满分10分?
答:投标人独立承担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得6分,每超1项类似业绩,加2分;若该项目在福建省内,则每项再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如只有一项福建省内的类似业绩应为8分。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29页“2、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中原“(1)……每超过去时项类似业绩,加2分;……”现修改为“(1)……每超过1项类似业绩,加2分;……”,其他条款不变。
2.招标文件第29页“3.投标人的履约信誉(2)”中原“(2)……“守合同重食用企业”……” 现修改为“(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他条款不变。
3.招标文件第29页“3.投标人的履约信誉(3)”中原“(3)……“守合同重食用企业”……” 现修改为“(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备注:1、各投标人下载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