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昌路(福晟钱隆学府—北仓路已选址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天和【漳】招(勘察设计)字2017-014号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修改、澄清、说明
1、问: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勘察设计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能否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答:可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漳建工[2014]175号及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人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年度投标保证金应处于使用期限内,缴交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并将“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2、问:招标文件P43页,商务分评分标准中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是不是指设计业绩?
答:是。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自2012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城市次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道路长度≥700m。
二、其余未更改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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