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设计原定于2015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开开标,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避免给潜在投标人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招投标活动。
若已购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持原购取招标资料的“购取证明”原件至招标代理公司办理退还报名费事宜,若为非本市的潜在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但须附上“购取证明”原件及汇款账户信息。
重新公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招标信息,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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