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324国道至角海路)提升改造工程及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324国道至角海路)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
一、本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的单位:①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咨询甲级资质。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咨询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3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各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咨询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二、经研究决定,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商务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分)
评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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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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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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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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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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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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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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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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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同时具备资格条件要求①和②(或同时具备资格条件要求①和③)的得0.5分; 同时具备有资格条件要求①和②和③(即没有联合体)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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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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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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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获得2014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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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项目组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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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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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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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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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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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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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中,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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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保证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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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设计质量、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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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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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防止投标挂靠等现象,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得1分,以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或资质证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为准。
(2)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本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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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工程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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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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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派出驻工地设计工程师的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分别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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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自2010年7月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城市主干路等级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2)涉及工程业绩、经验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设计合同(或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所注时间为准。涉及相关负责人业绩的应体现相关负责人姓名(具体岗位不要求与本项目所安排岗位对应),若设计合同书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涉及企业资质、认证等,应当提供相应证书。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当保证其所证明事项的充分性、完整性,否则,将不予计分。
(3)涉及人员资历的,应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电子件。人员的专业类型,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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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中的投标人自己估分表,由投标人根据以上修改自行修改填写。
四、本工程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截止至开标前一天。
五、其余未更改部分均按招标文件要求。
注: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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