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三中学龙文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答疑澄清(一)


【信息时间: 2022/8/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第三中学龙文校区项目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答疑澄清(一)

招标答疑:

1、提问:招标文件第七页"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是否只需要达到一级就符合要求,( 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这个指标是只需要满足其中一个。

答:指标只需要满足其中一个

2. 厂房、生产用房建筑的业绩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业绩”均相应修改为:“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工业建筑),等级为一级。”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业绩”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招标公告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说明:

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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