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石浦路(龙浦路-龙港路)市政道路工程(K520--K985.634)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1、原文中“3.7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前,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修改为:“3.7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备注:
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