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元光路(含南昌路中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本工程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答疑
1、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总监答辩,总监答辩评分项在评分时带有评委的主观性,让投标人有操作评委的空间,现福州和厦门都取消了总监答辩,各个地区也逐步取消,为了体现投标的公正、公平,建议业主取消总监答辩,且总监答辩只是被作为某个投标人为了中标而操作评委的工具罢了。请不要说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 根据闽建[2017]10号第十四条:“监理大纲、总监答辩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不选择的其分值相应扣除。”,本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总监答辩符合闽建[2017]10号规定,不取消总监答辩。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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