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坂路(创新路-创业路)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澄清:
1、问:招标文件中体现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工期是否有误?35.32万元监理费,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2名,安全监理员1名,按照市场行情,成本远远高于投标控制价。
答: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修改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二、补充说明
1、原文第一章招标公告的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2工程建设规模:草坂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1797.723m,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燃气等管线工程”修改为“2.2工程建设规模:草坂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878.409m,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燃气等管线工程”。
2、原文第一章招标公告的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修改为“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3、原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项目建设规模中“草坂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1797.723m,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燃气等管线工程
”修改为“草坂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878.409m,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燃气等管线工程 ”
4、原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中“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建设周期:/至/或注明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 ”修改为“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建设周期:/至/或注明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
5、原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修改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6、原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协议书中一、工程概况“3. 工程规模:草坂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1797.723m,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燃气等管线工程。”修改为:“3. 工程规模:草坂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878.409m,道路红线宽24m,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给水、排水、通信、电力、燃气等管线工程”
7、原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协议书中六、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为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含项目建成后各功能设施分别对应移交给相关接收管养部门)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内。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1080日历天。”修改为:“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为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含项目建成后各功能设施分别对应移交给相关接收管养部门)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内。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365日历天。”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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