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华侨饭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0/4/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华侨饭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答疑纪要

   一、投标人提问解答如下:

招标文件 p49页其他主要人员2.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0.3万元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1092.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因系统模板固化原因,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关于人员到位违约金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第2条款修改为: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3万元的违约金。

三、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四、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

 

                           招标人:漳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