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工程(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9/8/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对“龙海市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0167001)若干问题现作如下答复和补充通知: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详见附件。

2、本项目建安费调整为25264.82万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调整为333.3878万元。

 

二、答疑纪要

1、可否将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更改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处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代替,授权委托书可扫描上传。

 

2、招标文件p21页(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自201881日起,全省检察机关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因此无法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答:投标时无须提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

 

3、招标文件P1529.3.1.1不要求提交监理大纲 与 招标文件格式部分P102页相互矛盾?问是否要求提供监理大纲?

答: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监理大纲。

 

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中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龙海市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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