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7+480-K8+352.706)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8/8/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7+480-K8+352.706)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1根据高检院的通知,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若提供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的业绩,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不需要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的业绩查询,以投标人上传的业绩材料为准,投标人对上传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6“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章部分投标单位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新的投标文件格式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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