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路(南江滨路至琥珀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和“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修改,具体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答疑修改版。
注:1.各投标人请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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