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西部公交枢纽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定,投标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后结合自身的能力,我方同意 (工程名称)合同格式,我方愿按本工程的财政部门审核价的百分之 计取监理服务费(小写:按本工程的财政部门审核价的 %计取监理服务费),并按上述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现更改为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费率(大写)百分之 的含税总价(小写¥ %)计取所承担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承包上述项目的监理任务,监理期限为 ,工程质量目标为 。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已进行补充,同时重新上传到系统,请各参加投标者,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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