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山科创园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2.招标公告3.6投标人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和招标公告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贰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修改为:招标公告3.6投标人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和招标公告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注:
1.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圆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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