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改造-龙祥北路立面及夜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一、招标答疑
1、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21)“本项目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按50000元/人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按10000元/人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其他主要人员中“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按50000元/人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按10000元/人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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