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朝阳医院住院大楼(EPC)监理
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改
1、①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8其他资格要求中的第②点“根据闽建【2016】5号文和闽建建〔2019〕4号文及闽建建〔2019〕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监理工程师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招标文件内涉及此项内容的均做此修改。②同时删除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承诺书”。
2、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项的第(6)点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的人防工程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人防工程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文件内涉及此项内容的均做此修改。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修改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通知的书面为准。
④、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朝阳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