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路(诗墩路至新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重新)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项3.3.1条款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3.4.1条款修改为:“☑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南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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