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43#、45#、46#楼及地下室)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根据漳州市人民检查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与本补充通知如有不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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