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头港绿道项目施工监理 答疑 致各投标人: 1、问:招标文件 第三章 第11项其他主要人员中[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人民币伍万元)(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民币3万元,其他人员:人民币2万元(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多了一个单位万元? 答:招标正文中关于违约金统一如下: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人民币伍)(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民币叁万元;其他人员:人民币贰(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 3、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备注:①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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