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02地块(一期)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投标时提供一级公建业绩是否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认定为有效业绩。
二、补充部分
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修改为:“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R要求”。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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