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江酒店商业综合体工程总承包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第54页,企业业绩中的投标人“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得基本分1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酒店类或装配式建筑项目另加2分,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业绩和基础业绩要求不同,未明确加分业绩的等级要求,请明确一下具体的业绩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2评分标准第(1)点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得基本分1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酒店类或装配式建筑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另加2分,加分不超过4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澄清修改的书面材料。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百芗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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