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23页第十四条款技术文件分项评分标准更改为“(1)技术文件(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汇编缩印本)采用密封式评审,评审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的副本进行编号,然后由各评标委员对号逐一评审给各家打出分数,根据各家技术文件最后得分进行汇总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共同打开密封处,对号填写投标人名称。技术文件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技术文件副本的全部内容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诸如投标人名称、企业标志、企业精神及口号、具体人名、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不得出现涂改、插字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任何标记和暗示。其内容一律采用A3纸复印或打印,不得有页眉、页脚和页码。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作0分处理。(2)技术文件(展示图)统一采用A2图幅的彩色效果图,A2尺寸的底板,且每块底板的四角应预留直径5mm的圆孔,以便悬挂。其全部内容统一采用A2图幅且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诸如投标人名称、企业标志、具体人名,不得出现涂改、插字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和暗示,否则作0分处理。”
温馨提示:本工程共有4份补充说明等,请各投标人注意,也可以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处无记名索取。具体如下:
①龙海市角美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方案设计补充说明(一)(共3页);
②龙海市角美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方案设计补充说明(二) (共1页);
③龙海市角美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方案设计补充说明(三)(共1页);
④龙海市角美中学迁建项目工程方案设计补充说明(四)(共1页)。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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