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通知01号
1、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针对“发包人甲控材料推荐品牌表及其他材料参考品牌表”作出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承诺内容应至少包含:若我方在本次招标项目中获取中标,我方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中“发包人甲控材料推荐品牌表及其他材料参考品牌表”的材料设备品牌中选用一种用于项目施工,并在采购前报发包人确认。若我方未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进行采购施工,而导致发包人的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我方承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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