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文件第3、⑸条款内容更改为:“A、投标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B、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
二、 招标文件第11.2.1、⑹条款内容更改为:“A、投标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情况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B、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情况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 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Ⅰ、资格标评审中的第2.9条款内容更改为:“A、投标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 B、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即2005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
四、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时间不变。
注: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是指建筑面积在1289.74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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