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2合同段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1.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8项 10.1.1安全文明施工费修改为:
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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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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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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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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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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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综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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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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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在招投标时不可竞争
2.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综合评估法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 10.1.1“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按规定计取的或低于规定最低金额的”;修改为“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二、答疑
问:投标须知前附表,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7.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近五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单座长度≥1000米且单跨≥50米的预应力现浇混凝土且双幅宽度≥30米且单跨≥70米的钢箱梁的公路(或市政)新建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注:以上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的两个项目。其中“不同的两个项目”指满足要求的“单座长度≥1000米且单跨≥50米的预应力现浇混凝土的公路(或市政)新建桥梁工程”和“双幅宽度≥30米且单跨≥70米的钢箱梁的公路(或市政)新建桥梁工程”。)
请问:采用悬臂法施工,单跨≥50米的预应力现浇混凝土的公路(或市政)新建桥梁工程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余事项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
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各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陆招标文件规定的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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