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文件诚实施招漳字[2005]第(001)号 投标须知第13.4.3“建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环保噪音费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计入工程报价,实际施工时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改为:“建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环保噪音费、余土处理清理及外运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计入工程报价,实际施工时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二、为了统一计算口径,暂按以下品牌或相当于以下品牌的质量计价: 1、电线电缆:太阳牌、金日牌 2、阻燃管:亚通牌、鸿雁牌 3、开关插座:鸿雁牌、飞雕牌 4、塑料管:亚通牌、华亚牌 5、水泥:永富牌(总厂生产) 6、钢筋:三钢总厂 7、外墙瓷砖:广东、石湾产
注:请各投标单位到厦门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68号新玑广场C幢101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小姐 傅小姐 联系电话:0596-2663816
建设单位:福建省诏安五O五台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来生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日期:200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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