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上坑提升泵站至七星工业区污水管道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09/1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统一为2009年12月7日下午4:00之前,收标时间统一为2009年12月8日上午8:30开始,开标时间统一为2009年12月8日上午9:00。
2、招标文件第11页第32.1条款中的公示地点更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3、招标文件第18页第7.3条款更改为“按照本办法第7.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4、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云霄县上坑提升泵站至七星工业区污水管道及云霄县绥阳东路至上坑提升泵站污水管道两工程的投标,开标顺序先开云霄县绥阳东路至上坑提升泵站污水管道,后开云霄县上坑提升泵站至七星工业区污水管道,投标人可重复中标,但两个工程拟派入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五大员)不得相同,若有相同,在云霄县绥阳东路至上坑提升泵站污水管道已被推荐位第一中标候选人再云霄县上坑提升泵站至七星工业区污水管道将不再被推荐。
5、投标人应按现行的有关计价规定及综合单价计价办法的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套用《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等现行的有关定额认真编制报价;税金按3.381%,劳保费用暂按甲类计算,并按甲类评标,投标报价应同时注明其核定取费类别计取的劳保费,实际结算按核定的取费类别计取。
6、删除招标文件第38页所有内容。
7、删除招标文件第43页第(一)技术要求中“主要材料的品牌应按本工程的工程审核书总说明中推荐的三种品牌选用”。本工程不推荐品牌,由投标单位自主选报。但在合同实施时,中标人须提前将材料生产厂家、品牌、规格报招标人,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时,有权更换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品牌。材料进场后,可对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抽检,合格者可用于工程,不合格者承包人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
8、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通知如有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
9、即日起请已购买招标资料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资料的收据到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水仙大道华府豪景1幢608室)换取增补的招标资料。投标人因资料不足而引起的任何后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联系人:小许 联系方式:0596-2987196
 
 
招标人:云霄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