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南山沃海堤强化加固七期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09/9/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更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的均作相应的更改。
2、招标文件第47页资格审查条件第(7)更改为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
3、删除招标文件第8页第9.2技术标部分,招标文件中涉及技术标内容的均作相应的删除。
4、删除招标文件第48页第3章技术标评审的全部内容。
5、招标文件第10页补充“10.1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6、请未领到清单、预算资料的投标单位与本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96-2687196)
 
 
   
 
 
 
 
招标人: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