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芝山南路跨江桥梁及连接线工程(瑞京路-琥珀路)第二标段施工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芝山南路跨江桥梁及连接线工程(瑞京路-琥珀路)第二标段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本招标文件中所有业绩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业绩。

二、答疑:

1.问:我司国外有相同于本项目招标施工业绩,是否可用于本次项目招标业绩?

答:不适用。

2.招标文件第23页中第8条提到“投标文件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漳州市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所要求的清单格式(如有)”,请明确所要求提交的清单格式?招标文件第124页中提到“工程量清单编制同时要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工程量清单导入要求”,请明确工程量清单的导入要求?

答:漳州市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所要求的清单格式及导入要求具体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为0596-2032597。

3.招标文件第24页中第15条提到“招标人因考虑到安全问题,事先在校园内封闭施工现场,现已委托业主单位的下属单位进行施工围挡”,请明确该围挡施工是否满足闽建综[2015]10号文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答:可以满足。

4.招标文件第26页中提到“在闽南师范大学周围施工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范围限时施工,施工要求服从业主单位及闽南师范大学的相关要求,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和工期。”请明确关于闽南师范大学对于该范围限时施工的要求?

答:限时施工的要求由施工方自行调查核实,并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与校方沟通和明确。

5.请明确本项目的开工日期?

答:本项目的开工日期暂定为2017年12月28日,具体以监理方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6.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面查询不到相同的桥梁施工业绩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