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山梅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补充答疑(标I)


【信息时间: 2008/3/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得低于项目公布的金额:
序号
取费项目
收费站综合楼(土建)
收费站配电房(土建)
收费棚
(土建)
室外工程
(土建)
收费站配电房(安装)
收费棚
(安装)
收费站综合楼(安装)
室外工程
(安装)
1
文明施工费
6389.67
1784.80
3659.75
2342.24
186.29
540.30
432.99
1241.25
2
安全施工费
5324.73
1487.33
3049.80
2342.24
77.91
225.95
181.07
519.07
3
临时设施费
5857.20
1636.07
3354.77
2810.68
284.52
825.19
661.30
1895.72
4
环境保护费
598.03
250.30
56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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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中第3页时间计划安排修正为:
序号
招标工作内容
时间、地点安排
3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
8
标书投递
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9:00
地点: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华南路总工会大厦4楼)
9
开标、评标
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9:30
地点: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投标文件份数更改为:商务标投标文件(一正三副);资格标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4)招标文件中:三、投标文件说明第7.3.1条更改为:劳保费暂按甲类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按核实类别计取劳保费用。投标期间,投标人未提供劳保卡复印件的,在工程施工期间及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劳保费用。
(5)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预留金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元整(¥178万元整)的报价,此金额为统一报价,不得优惠,该费用体现在其他费用以预留金名称标明。
(6)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提交的形式可以为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采取履约保证金形式的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15日内招标人返还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履约保函形式,其保函有效期至少应到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之日。
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招标最高限价的80%-投标报价)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15日内招标人返还低价风险保证金。
(7)本工程的招标最高控制价:3833624元。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