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P15:若潜在投标人在近一年内有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中标资格的行为,是否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答:不允许。
二、 P16招标文件中未见“第八章 本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答:取消“第八章 本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三、 P17招标文件并非采用胶装,投标文件是否采用胶装?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胶装。
四、 未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20.4款第(3)项关于隐标识别标记的具体内容?
答:关于隐标识别标记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20.4款。
五、 P32第2点类似工程经验: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可否算类似工程业绩?
答 :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非城市道路(无相关市政管线),不属于类似业绩,不得分。
六、 P32第3点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和道路分项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注册资格,而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注册证(章)尚未发放,投标时用出具什么证明材料?
答:应出具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通告文件或网上公示(应有文件编号),文件中应能体现注册人员身份(如身份证号)及其工作单位,原件开标时备查。
七、 第19页第14.2条款“将银行付款回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包装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问商务文件副本是否需要付银行付款回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答:商务文件正、副本均需提供银行付款回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八、 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原“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tc.com)”现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zctc.com)”,招标文件有涉及到该内容的均予以修改。
九、 招标文件第14页第3款原“(3)未被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及福建省、漳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与本招标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现改为“(3)未被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及福建省、漳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与本招标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十、 招标文件第15页第4款增加:
4.3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0.81万元包干,由招标人支付。
4.4 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售价300元/套。
十一、 招标文件第23页第23.2款原“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条件见本在招标文件第九章《评标办法》”现改为“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条件见本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二、 招标文件第32页附件A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细则第1项投标人信誉(满分20分)更改为:
(1)投标人完成的道路工程设计,在2006年10月1日以后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优秀奖及以上奖励的,每项得6分,最高6分(2006年10月1日以后获奖时效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2006年10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也可)。
(2)投标人完成的道路工程设计,在2006年10月1日以后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优秀奖及以上奖励的,每项得4分,最高12分(2006年10月1日以后获奖时效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2006年10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程也可)
(3)投标人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信用证书等级为AAA的(证书需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最高2分。
(4)2006年10月1日以来因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投标或经营违规行为等被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勘察设计企业扣20分。
注:若本项得分为负数时,均按0分计。同一获奖工程业绩若在第(1)条得分,则第(2)条不能重复得分。
十三、招标文件第61页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封面更改为:
正本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MLSZ—2009—ZB019
龙江北路(迎宾路至龙文开发区已建段)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章):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二00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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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文件若网上通知的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以书面材料为准,各投标人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书面材料。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