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美术楼大楼景观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0/7/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文件第8页原:
“13.8劳保费暂按甲类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在调整。”
现更改为:
“13.8劳保费暂按甲类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按核实类别计取劳保费用。”招标文件有涉及到该内容的均予以修改。
 
 
 
 
 
招标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