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疑 纪 要
工程名称:漳州市三湘江河道改建整治工程(公共段)A、B、C标段
内 容:
一、招标文件(诚实施招漳字[2005]第(026))
1、本工程属漳州市重点工程,涉及到水利水电、市政工程的复杂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4.2.3“评委会取全部有效投标评标价的平均值的90%作为合理参考值。对于高于该合理参考值的投标,由评委会直接否决其投标。”
改为:“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或等于经审核后的标底预算价×90%时,以经审核后的标底预算价×90%确定为中标价。”
2、请各投标人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约定书”原件附到投标书中。
3、投标须知中的第14.10及第34条款中的预留金确定为人民币(A标段180万元、B标段50万元、C标段20万元)。
改为: 预留金确定为人民币 A标段98.1211万元、B标段44.0665万元、C标段19.6580万元。
二、工程量清单
报名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光盘有修改,请各投标单位凭收款收据自行到代理公司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并以此为准;否则,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本次招标分为三路段,A段:主河道A标1+856.3~2+906.91、2+906.91~3+018.56(河道西侧),含甘棠支流交叉汇合处(即至甘棠支流1+033.2);B段、甘棠支流0+000~1+033(1+033~1+060由 A段负责);C段:西洋坪支流A标0+000~西0+275.71及西洋坪支流 B标1+856.87~西2+052.4。西洋坪支流B段中箱涵部分(2+082.5∽2+174.3)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内河道整治,包括地质处理、地表清理、旧河沟土方及淤泥清运、河沟土方回填、绿化带土方回填(含表面70cm左右的种值土回填)、挡土墙、勾缝抹面、铺设草皮及抽水、导流、围堰、便道、交通维护等临时工程或措施费
四、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自行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审阅施工图纸和地质报告,了解本工程实际情况、位置、交通状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图纸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行业要求),任何因疏忽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或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都将不被批准。
2、碰到桥位的河道只按设计断面计算挖或填土方,不做其他项目;桥位处河道断面开挖坡度按1:2。
3、绿化带及草皮护坡回填种植土,投标单位应按根据现场情况,自主确定取土回填的包干单价
4、石材勾缝范围:(1)挡土墙立面(二顺一丁),(2)盖帽石,(3)台阶,(4)拱架、人字架护坡及顶上镶边,(5)花岗岩栏杆下的80cm宽岸肩;道基底不要求勾缝与抹面
5、图纸内回填土方数量不包括河道断面图中的挡土墙墙趾处夯填亚粘土的数量.
6、设计中的各石料:料石泛指具有三组大致平行面的六面体石料,包括细料石、粗料石、毛料石。粗料石指经过粗打修面的料石,毛料石是指未经过修面的料石。块石是指最少具有二个大致平行表面的石料。毛石指任意形状的石料
7、挖方大部分为杂填土、淤泥、垃圾土等不适合回填的土质;本工程回填土方外购解决。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2、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小姐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26316 2953268
建设单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黄进安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