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精准医学影像楼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未体现其具体建筑高度,能否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体现的建筑高度为准?
答: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未体现其具体建筑高度的,以竣工验收过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图等)中体现的建筑高度为准。
问题2:本项目要求业绩的建筑高度为不低于35米(含35米),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未体现其具体建筑高度而仅体现层数,能否以层数不低于12层(含12层)视同满足建筑高度不低于35米(含35米)?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建筑高度不低于35米(含35米)且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6870㎡(含6870㎡)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纪要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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