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漳州校区商业街拆迁安置房Ⅱ期1~11#楼建安工程(基础部分)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0/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本工程工程名称更正为:“厦大漳州校区商业街拆迁安置房Ⅱ期1~11#楼建安工程(基础部分)”。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序号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内容更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为:3000元/天。当延误工期30天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  。”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序号5工程款支付”内容中的措施费用金额待合同签订时填写。
二、投标人问答:
1、问:招标文件第3页2.4项总工期90日历天是否不含桩基检测?
答:含桩基检测。
2、问:招标文件第14页第⑤条与周边关系的协调及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可能带来的干扰。若实际有发生招标人应负责协调。
答:若实际有发生由招标人协助解决。
3、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人工挖孔灌注桩桩长按6m计算,若实际有增减是否现场按实签证计量?
答:若实际有增减现场按实签证结算。
4、问:为统一计量,工程量清单是否可提供带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和措施项目工程量(含电子版)?
答:不提供带定额清单。
5、问:桩基施工中遇到岩层超过0.5m的,超过部分是否可以另计岩石成孔增加费?
答:岩石成孔增加费包干报价。
三、其余未更改部分均按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大径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0年01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