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生态文化园拓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1条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⑴条款“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为闽建筑[2017]7号文公布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参投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二、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三、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龙海市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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