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投标须知13.9条修改为:
备用金: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包含备用金 (总金额为108.7255万元),此备用金为统一报价,不得更改,该费用作为投标总价的组成部分。该费用由招标人在工程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或扣回。
二、投标须知13.10条修改为:
招标最高控制价(设定为A)为工程预算造价(预算造价金额按招标文件公布的价格为准,含备用金1087255元)。
三、投标须知24.3.2条中的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为B)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B=(A-1087255)×(1-K)+1087255元。
四、投标须知28.1条修改为:
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1.3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评标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8.1.4 备用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金额为1087255元)计取,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但其评标价不得调整。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五、投标须知28.3.3条款修改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或缴交的社保的单位证明为准)并执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配备相应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六、投标须知28.3.4条款修改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漳浦县赤湖镇杨美水库引水A、B、C、D标段工程的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的取值按各标段分开抽取,即A、B、C、D标段均有一个K值系数。
八、合同条款5.2条款修改为:承包人采购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合格以上产品,其型号、规格、质量、性能等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的规范和设计要求,且符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玻璃钢管应符合省级(含)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九、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 漳浦县赤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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