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道路照明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9/7/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文明施工费(元)
安全施工费(元)
临时设施费(元)
3536.24
3536.24
4243.48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zctc.com)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资料,答疑纪要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资料要求执行。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招标人: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