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八中学初中教学楼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 补充通知:
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二、本招标项目时间更改如下: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时00分;更改为“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2月 1日15时 00分;”
(2)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1月29日12:00前;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1月30日 12:00前;”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省漳州市第八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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