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六条评标第28条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第28.1更改如下:
28.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
28.1.1 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8.1.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8.1.3 外省企业应持有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进闽备案登记证明书》
28.1.4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8.1.5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8.1.6 二级及以上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及以上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①建造师已注册但注册证未发放的应由省建设厅出具或提供网站公示或通知的证明材料,持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如已获省建设厅批准但未领取临时执业证的也应由省建设厅出具证明或提供网站公示或通知的证明材料,省建设厅出具的证明应提供原件核对。②项目经理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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