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大酒店装修改造项目一、二、四、六、七楼局部装修工程招标疑问及补充通知(一)


【信息时间: 2016/10/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大酒店装修改造项目一、二、四、六、七楼局部装修工程
招标疑问及补充通知(一)
    一、招标答疑:
1、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具备装修装饰专业的中级或高级工程师。可否理解为与装修相关的专业都可以?
答:经招标人研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具备装修装饰专业的中级或高级工程师”。更改为“具备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高级工程师”。本招标项目为施工类招标,装修装饰设计专业、建筑设计专业等设计类职称不适用本招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要求。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2、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P103页(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漳州大酒店1.2.4.6.7楼装修工程智能化部分技术参数………”里要求投标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材料,请问是否能在中标后再提供这些相关证明材料,望回复,谢谢!
答:可以,相关证明材料需在领取中标通知5日内,且在签定合同前提供。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
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61028 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