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健康产业示范园(一期)室外附属绿化及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原招标文件P32页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中“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工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2分,在此
基础上,每获得一次国家级设计奖的加1分,最多加2分;本小项满分为4分。注: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无效,
无职称专业或职称专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修改为:“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工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其负责的项目每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加1分,最多加2分;本小项满分为4分。注: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无效,无职称专业或职称专业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获奖证明材料以荣誉证书扫描件或网上截图为准。”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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