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九十九湾内河整治工程浦口支流浦口村生态护岸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明信德漳招[2017]5号
致各潜在的投标单位:
1、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5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说明:
①本招标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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