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1、龙池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工程施工招标在截止递交投标答疑时间2007年6月26日上午11:00止,未收到投标人任何疑问。
2、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间更改为2007年7月3日下午3:30至4:00时止,开标时间更改为2007年7月3日下午4:00,开标地点为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招标文件中第19页第23.2.5条中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闽建安A、B、C证(提供复印件、原件进行核对)。更改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复印件、原件进行核对)。
4、安装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增加第10项:环境保护。
5、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龙池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垃圾中转站 |
1350.55 |
1215.49 |
1350.55 |
159.25 |
2 |
传达室 |
283.13 |
254.82 |
283.13 |
26.0 |
3 |
围墙及路面工程 |
1190.92 |
1071.82 |
1190.92 |
0 |
4 |
安装工程 |
48.66 |
20.35 |
74.32 |
18.53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列出安全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档、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作为工程中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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