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九龙岭段公路工程(S1标段)补遗书(第1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款“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改为“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自行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投标人不得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除此以外,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编制并上传整套完整的投标工程量清单预算[至少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汇总表(预算07表);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预算04表);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预算03表);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预算02表);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预算5.5表)]。”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款“保险费”增加“投标人应按公布金额投报且不得优惠”。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款“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投标人应按公布金额投报且不得优惠”。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款“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
改为“合同实施期间,第200章至800章内的水泥、沥青混凝土、钢材[钢筋、锚杆、型钢(其中型钢仅对清单中“503-2-e-1工18型钢”及“503-3-g-1工字钢”两项中的型钢进行调价)]的材料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6.1.1项规定方法每月进行价差调整,其余材料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调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基期价格和权重系数。”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款“标准化专项费用”增加“投标人应按公布金额投报且不得优惠”。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条款“工程暂列金”改为“工程暂列金以投标人清单报价的100章至800章合计金额的10%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优惠”。
7、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款“风险费”规定,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为准,投标人应按此金额进行投报且不得优惠。”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款“甲供材料单价”改为“于开标前五天在网上公布,投标人应按公布金额投报且不得优惠”。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款“合同价格形式”改为“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形式[除第200章至800章内的水泥、沥青混凝土、钢材(钢筋、型钢、锚杆)外,其中型钢仅对清单中“503-2-e-1工18型钢”及“503-3-g-1工字钢”两项中的型钢进行调价]。”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条款“投标报价须考虑因素”中第(1)项改为“合同执行期间因天气变化、市场及政策性调整产生人工、机械、材料(除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6.1.1项允许调整的材料外)等价格变化。合同实施期内,第200章至800章内的水泥、沥青混凝土、钢材[钢筋、锚杆、型钢(其中型钢仅对清单中“503-2-e-1工18型钢”及“503-3-g-1工字钢”两项中的型钢进行调价)]材料的财审单价对比施工当期《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公布的价格(税前),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除此以外其它材料的价差和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招标最高限价中的材料价格均已按到场价格考虑,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过程风险及费用并计入其投标报价中。”
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条款“投标报价须考虑因素”增加“(22)因价差调整所引起的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2.1.3条款号“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2.⑵.b款改为“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内容未按规定填写[如未提供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汇总表(预算07表)、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预算04表)、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预算03表)、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预算02表)、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预算5.5表)的];”。
1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2.1.3条款号“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第2.⑻款改为“安全生产费用、保险费、暂列金、甲供材料投报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标准化专项费用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序号18第16.1条款号改为“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形式[除第200章至800章内的水泥、沥青混凝土、钢材(钢筋、型钢、锚杆)外,其中型钢仅对清单中“503-2-e-1工18型钢”及“503-3-g-1工字钢”两项中的型钢进行调价]。合同实施期间,第200章至800章内的水泥、沥青混凝土、钢材[钢筋、锚杆、型钢(其中型钢仅对清单中“503-2-e-1工18型钢”及“503-3-g-1工字钢”两项中的型钢进行调价)]的材料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6.1.1项规定方法每月进行价差调整,其余材料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调价。”
1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5.2.1 项补充关于甲控、甲供材料的约定中第⑸项增加“甲供材料价差调整方法同《合同专用条款》第16.1.1项规定方法,每月进行价差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单价乘以当月实际计量量100%计算予以扣回。”
1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1项中的(2)改为“同一处挡土墙(含护脚墙)类型变化或挡土墙尺寸变化,变更增减金额超过 5 万元(指调价前)以外部分列为非包干,但挡土墙建筑材料改变(如浆砌片块石挡墙改为片石混凝土挡墙等)按包干处理;”。
1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1项增加“(11)第800章中涉及结构的重大设计变更”。
1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4.4项中“《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改为“《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若《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中没有公布的价格,则参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公布的价格(税前);若《厦门建设工程信息》中仍没有公布的,则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
1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4.4项中“采用承包人中标价(清单100章至800章合计)对照发包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清单100章至800章合计)的降价系数降价。”改为“采用承包人中标价(清单100章至800章合计)对照发包人财审价(清单100章至800章合计)的降价系数降价。”
20、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4.4项增加“第800章中涉及结构变更的估价原则: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现行建设工程有关计价规则重新计价,并按中标价与财政预算审核价相比的优惠率同等优惠,即中标优惠率=承包人中标价(清单100章至800章合计)÷财审价(清单100章至800章合计)×100%。”
2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15.4.6项改为“变更工程无论采取何种作价方法及增减多少金额,均不考虑100章费用的调整(所用材料不予调整)。”
2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增加第16.1.1项“财审材料单价对比施工当期《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公布的价格(税前),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和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过5%时的价格调整公式为:⑴上涨超过5%时的价格调整公式:TJE=ZFE+
[Npi-[Nai×(1+5%)]×K;⑵下降超过5%时的价格调整公式:TJE=ZFE+
[Npi-[Nai×(1-5%)]×K。上述公式中的TJE为调整后的月计量支付额;ZFE为合同月计量支付额;Npi为施工当期《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公布的价格(税前),若《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中没有公布的价格,则参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公布的价格(税前);Nai为财审材料单价;K为材料当月实际计量量。”
二、投标人提问解答如下:
1、问:资格审查条件对于业绩以及人员类似业绩的要求,交工或竣工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今,是否包含2011年12月1日当天?
答:资格审查条件对于业绩以及人员类似业绩的要求,交工或竣工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含2011年12月1日当天)至今。
2、问:子公司人员是否可以认定为母公司自有人员?
答:子公司人员不可认定为母公司自有人员。
3、问:按照资格审查要求独立完成过一座单洞3000米及以上隧道,请问1座隧道左右线相加大于3000米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1座隧道左右线相加大于3000米的,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三、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四、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资料,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