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参投企业:
1、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9款“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级别或等级高的排在前面。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委会表决或招标人选择确定。”现更改为“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2、中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的招标最高限价85%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低价风险金,低价风险金=2×[本工程的最高控制价×85%—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价风险金由招标人实行专户管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金;
3、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0年2月8日的上午10:00时;
4、本工程的开标时间更改为2010年2月9日上午10:00分。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 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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